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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关国家(地区)因新冠肺炎疫情采取的相关措施提示

    发布时间:2020-11-03 15:36:52来源:中国贸促会法律事务部作者:荆州贸促阅读次数:

     

    根据国家移民局官网、中国驻相关国家大使馆及经济商务参赞处官网、WTO官网、威尔森集团全球港口应对新冠疫情限制性措施查询平台及境内外相关媒体网站发布的信息及中国贸促会驻外代表处和部分企业反馈的情况,贸促会在有关国家(地区)因新冠肺炎疫情采取的相关措施提示(六十八)基础上对相关信息进行了更新,供企业参考。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20年11月2日,共有207个国家(地区)因疫情影响采取相关措施,包括中国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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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措施完整版请扫描下方二维码查看境外疫情措施提示地图,也可点击阅读原文或在电脑端打开中国贸促会官网点击右下方地图链接。本期更新中有放松部分管控措施的国家(地区)在地图版提示中将以蓝色圆点标识。供企业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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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货物贸易(除医疗物资外)采取措施的情况——截至11月2日,共有63个国家(地区)采取相关措施,本期无更新。

    对医疗物资贸易采取措施的情况——截至11月2日,共有88个国家(地区)采取了相关措施。本期更新29个国家,其中塔吉克斯坦对进口用于检测和控制新冠病毒传播的药品和医疗用品将免缴关税、消费税和增值税;欧盟宣布继续对进口医疗设备和个人防护装备暂时免征关税和增值税,有效期延至2021年4月30日。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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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船舶/航班/列车采取措施的情况——截至11月2日,共有171个国家(地区)采取了相关措施。本期更新11个国家(地区),其中塞尔维亚、巴拿马、美国、秘鲁恢复部分航班。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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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边境口岸采取措施的情况——截至11月2日,有116个国家(地区)采取了相关措施。本期更新3个国家(地区),其中圣基茨和尼维斯边境将于10月31日对国际商业航班和旅客重新开放。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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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人员入境采取措施的情况——截至11月2日,共有188个国家(地区)采取了相关措施。本期更新11个国家(地区),其中日本将放宽对中国、韩国、新加坡、越南等多个国家和地区的旅行限制措施;新加坡将解除对来自中国大陆旅客的入境限制。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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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宣布进入紧急状态等情况的国家(地区)——截至11月2日,共有169个国家(地区)采取了相关措施。本期更新21个国家(地区),其中以色列将于11月1日起实施“封城”退出计划第二阶段的措施;意大利将“解雇禁令”期限进一步延长至2021年3月底,雇佣方不得由于客观原因解除劳动合同。与此同时,多个国家升级疫情防控措施,如奥地利再次实施全国“封锁”措施,法国再度全国“封城”,多个国家要求民众佩戴口罩,限制聚会规模,延长紧急状态时间。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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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中国贸促会法律事务部)